《時事》交部核定公路客運漲17.17% 政府補貼、票價不漲

中華民國公共汽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於去年7月,提出一般公路客運營運18項成本檢討案,申請運價核定上限調漲30%;交通部日前針對各項成本訪價後,日前已正式核定調漲案,運價漲幅為17.17%,每人每公里基本運價從2.97元調漲,預計9月底至10月初就能正式上路實施。交通部強調,站在該案會透過補貼業者方式,每年經費約3.18億元,由公共運輸發展計畫經費支應,不會造成民眾搭乘負擔更重。

公路客運運價目前是依燃料、附屬油料、輪胎、車輛折舊、行車人員薪資、行車附支、修車材料、修車員工薪資、修車附支、業務員工薪資、業務費用、各項設備折舊、管理員工薪資、管理費用、稅捐費用、財務費用、通行費、站場租金等18項成本精算,政府訂定運價上限後,業者再自行訂定票價,但最高不得超過運價上限;該18項成本每2年可檢討1次,客運公去年7月向公總提出。

交通部表示,客運調漲案經審查、溝通討論後,決定將原擬提送交通部費率委員會檢討審議方式,改採以「準基本運價」及「準每車公里合理成本」替代,相關調漲後與現行票價價差部分,將透過公式計算後,給予客運業者營運虧損補貼,且這次補貼適用範圍為一般公路客運路線;而票差補貼、營運虧損補貼日期,以核定後次日起計算。

公路客運都有上億人次搭乘,去年全年搭乘人次為1億3592萬,經計算客運調漲後每年政府須補貼金額約3.18億元,等於每人次乘客補貼2.3餘元。交通部表示,該補貼將由公路總局由公共運輸發展計畫經費支應,不過提供本案補貼辦理依據,將修正「交通部公路總局鼓勵使用公路汽車客運電子票證票價優惠措施執行管理要點」第14點規定,雖然民眾使用現金、電子票證政府都會補貼其票價差額,但實際給予業者票差補貼款,會依據使用電子票證乘車比例,有專門公式進行申請、審查、撥款等作業。

此次應該是交通部首次採補貼方式,替乘客凍漲票價,據了解,主要是考量搭乘客運多為學生、經濟弱勢族群,且站在鼓勵民眾使用大眾運輸立場,最終才決定透過補貼方式,吸收票價調漲後的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