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停靠區違停造成事故層出不窮,交通部今天預告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在公車停靠站10公尺內停車,機車將從現行罰鍰600元至900元,提升到900元至1200元;汽車原為900元至1200元,一律提升到不分大小均為1200元。聯合報去年10月報導去年多起事皆為公車停靠站遭轎車、計程車佔用導致事故發生不斷,包含新北市中和兩名女大生雙載,疑為閃避速度較慢的公車、遭後方貨車超車輾斃,停在路邊讓公車無法靠站的整排計程車形同「幫凶」,即使事故後公車停靠區仍停滿違停車輛。
專家更指出數十年來每次事故警方雖會加強執法,卻彷彿「趕鴿子」般趕完一批又來一批,呼籲加強執法。交通部道安會10月召開道安會報針對公車停靠區違停提案,北市也提出輪椅族因公車無法停靠人行道上下不便,六都都認同應嚴格執法。
交通部今天預告修正裁罰基準提高汽、機車在公車停靠區違停罰鍰。從原本再進診臨時停車處停車,機車罰鍰600至900元、小型車罰鍰900至1200元、大型車罰鍰1200元;增列若在公車停靠站10公尺內停車,機車罰鍰900至1200元,汽車不分大小均為1200元。
交通部路政司科長趙晉緯說明,汽、機車在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停車,嚴重影響到公共汽車停靠、乘客上下車安全,並造成其他用路人因閃避而發生危險,也屢有汽車、機車因閃避而肇事情形,因此修正裁罰基準提高罰鍰,希望公車淨空站淨空,也能在推動公共運輸時給乘客一個安全的候車環境。
裁罰基準預告14天,會銜內政部後實施,預計農曆年後上路。
另外,道安會報原提出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提高公車停靠區違規停車罰鍰,從現行600元至1200元,提高至2400元,交通部將再進一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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